税收白名单制度即将实施,你会成为监控重点吗?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傅宗仁
2017-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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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税总发〔2017〕124号):主管税务机关可以结合申报比对管理实际,将征收方式、发票开具等业务存在特殊情形的纳税人列入白名单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所适用的申报比对规则。该规定,将从2018年3月1日起执行。

结合增值税征管实际,建筑业的简易计税,工程分包和劳务派遣的差额计税等,可能被列入税收“白名单”,成为申报比对、税收监控的重点。

更需关注的是,124号文增加了新的申报比对规则(见附图)。这标志着:申报比对更严格,异常处理更严密。对广大企业而言,应从三个方面进行全面规范:

一、规范经营

经营方式的不同,导致税款征收方式、发票开具方式各异。税务机关实行“白名单”制度以后,只有从规范经营行为入手,才能逐步全面规范

二、规范发票

票表比对,是申报比对的核心。关键是对企业发票的开具、取得,进行全面的监管。实行申报比对尾差正负范围后,从开具发票,到取得发票,都要实行更严格的管理。

三、规范财务

新版申报比对,对财务人员提出新挑战。特别是比对可能出现的异常,要吃透政策、分析原因,妥善处理,避免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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