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二手车发票网络开票系统”的通知
文号: 豫国税发〔2009〕135号
日期:2009-05-11  有效性:全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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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商务局:

为进一步规范二手车经营主体和市场开具使用《二手车统一销售发票》,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商务厅决定自2009年5月20日起启用新版“二手车发票网络开票系统”,系统登陆地址:http://escfp.12366.ha.cn;同时原“二手车发票开票系统”停止使用。为保证数据安全,维护二手车经营主体和市场的权益,避免企业用户被非法盗用,各地二手车经营主体和市场要采取必要的数据安全措施。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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