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二届《孙平化日本学学术奖励基金》获得者的奖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文号: 国税函〔2000〕851号
日期:2000-10-26  有效性: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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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近接宋庆龄基金会关于申请第二届《孙平化日本学学术奖励基金》获得者的奖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函。函称:为了促进中日友好关系的发展,加深两国人民之间的交流和理解,努力培养出一批年轻日本学研究人才,遵照已故中日友好协会会长孙平化先生的遗愿,1997年9月,宋庆龄基金会专项设立了《孙平化日本学学术奖励基金会》,第二届颁奖活动将于近期在北京举行,特申请对第二届《孙平化日本学学术奖励基金》获得者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个人获得的第二届《孙平化日本学学术奖励基金》的奖金,属于国务院部委颁发的文化方面的奖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免于征收个人所得税。

相关法规
  • 关于第三届《孙平化日本学学术奖励基金》获得者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四届孙平化日本学学术奖励基金获奖奖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 办税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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