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
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76号
日期:2010-12-06  有效性:全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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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海关法律体系的统一、协调,推进海关依法行政,现将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的海关总署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见附件),目录中列明的海关总署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海关总署决定废止的海关总署规范性文件目录

2.海关总署决定宣布失效的海关总署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六日

相关法规
  • 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公告
  • 海关总署 商务部关于废止文件的公告
  •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 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保税工厂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
  • 关于废止《关于肉鸡进口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公告
  • 办税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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