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商务部 海关总署2003年第36号公告
文号: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33号
日期:2008-05-26  有效性:全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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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完善出口管理,现决定废止商务部、海关总署2003年第36号公告。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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