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过程中使用的法律文书格式
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31号
日期:2007-06-28 有效性:全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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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现将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过程中使用的法律文书格式(见附件)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八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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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现将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过程中使用的法律文书格式(见附件)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八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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