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海关行业标准《报关服务质量要求》
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35号
日期:2013-07-04 有效性:全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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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海关总署批准海关行业标准《报关服务质量要求》,现予以公布(标准编号名称见附件,标准文本由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自2013年9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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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海关总署批准海关行业标准《报关服务质量要求》,现予以公布(标准编号名称见附件,标准文本由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自2013年9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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