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海关信息化标准体系》和《海关信息系统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规范》两项海关行业标准
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5号
日期:2010-07-15 有效性:全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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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海关总署批准《海关信息化标准体系》和《海关信息系统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规范》两项海关行业标准,现予以公布(标准名称见附件,标准文本由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自2010年8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海关行业标准编号名称表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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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海关总署批准《海关信息化标准体系》和《海关信息系统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规范》两项海关行业标准,现予以公布(标准名称见附件,标准文本由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自2010年8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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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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