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海关业务基础数据元目录》和《海关业务代码集》2项海关行业标准
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1号
日期:2008-02-25 有效性:全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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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海关总署批准《海关业务基础数据元目录》和《海关业务代码集》2项海关行业标准,现予以公布(标准名称见附件,标准文本由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并自2008年4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海关行业标准编号名称表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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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海关总署批准《海关业务基础数据元目录》和《海关业务代码集》2项海关行业标准,现予以公布(标准名称见附件,标准文本由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并自2008年4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海关行业标准编号名称表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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