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
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23号
日期:2014-03-27  有效性:全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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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20号公布)的规定,现将《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表》、《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确认书》(见附件)的格式文本予以公告。

本公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1.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表

2.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确认书

海关总署

2014年3月27日

相关法规
  • 关于在部分海关开展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无纸化试点相关事宜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
  • 关于修订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填制要求
  • 办税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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