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通关作业无纸化报关单证电子扫描文件格式标准》及《通关作业无纸化企业存单准入标准》
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29号
日期:2013-05-28  有效性:全文有效
字体:[  ]

【注释:附件一废止。参见:《关于发布<通关作业无纸化报关单证电子扫描或转换文件格式标准>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29号。】

为深入推进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规范通关作业无纸化企业上传报关单证电子扫描文件和开展企业存单的行为,海关总署制定了《通关作业无纸化报关单证电子扫描文件格式标准》(见附件1)和《通关作业无纸化企业存单准入标准》(见附件2),自2013年6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通关作业无纸化报关单证电子扫描文件格式标准

2.通关作业无纸化企业存单准入标准

海关总署

2013年5月28日

相关法规
  • 关于发布《通关作业无纸化报关单证电子扫描或转换文件格式标准》的公告
  • 关于发布《通关作业无纸化进出口报关单证档案企业存储管理标准》的公告
  • 海关总署 商务部关于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进口的涉及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开展通关作业无纸化试点的公告
  • 关于深入推进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 关于进一步扩大自动进口许可证通关作业无纸化试点的公告
  • 办税指南
    下载中心
    智能问答

    联系客服

    0371-86558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