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进出境及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申报电子报文格式V1.1版的公告
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75号
日期:2013-12-30 有效性:全文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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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全文失效。参见:《关于发布进出境及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
申报电子报文格式V1.2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41号,自2018年6月1日起废止。】
为进一步完善进出境及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申报电子报文格式标准,海关总署制定了进出境及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申报电子报文格式V1.1版,和现行版本相比,主要删除了空运“转关信息清单”、“搭载转关货物的国内航班离港申报”和“航空器备案”报文,新增空运“航线航空器备案”、“通用航空器备案”和“进出基本单据机组申报”报文,并对原水、空运的备案、动态、单据报文中的部分数据项进行调整。具体包括:《进出境及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申报电子报文格式V1.1 XML Schema》(见附件1)及《进出境及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申报电子报文格式V1.1制定说明》(见附件2)。以上资料可在海关总署门户网站公告栏下载。
本公告自2014年2月1日起执行。海关总署2008年第88号公告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中国海关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货物舱单电子传输报文XMLSchemaV1.1
2.中国海关进出境舱单水运、空运货物舱单报文格式V1.1制定说明
海关总署
201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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