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的通知
文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改委 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联合公告2014年第60号
日期:2014-09-24  有效性:全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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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3年第15号)要求,现将2013年度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情况(各企业生产/进口乘用车产品数量、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目标值、实际值、达标及排名等情况见附件)予以公告。

2013年度中国关境内111家乘用车企业共生产/进口乘用车1821.85万辆(不含新能源乘用车和出口乘用车,以下同),乘用车行业平均整车整备质量为1355公斤,行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为7.33升/100公里。其中,85家国产乘用车生产企业累计生产乘用车1714.99万辆,平均整车整备质量为1327公斤,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为7.23升/100公里。26家进口乘用车经销商进口乘用车106.86万辆,平均整车整备质量为1792公斤,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为9.06升/100公里。

附件:2013年度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情况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

2014年9月24日

相关法规
  • 关于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办法
  • 关于2015年度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情况的公告
  • 办税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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