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企业分类管理过程中使用的两份报表格式
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77号
日期:2008-11-03 有效性:全文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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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全文失效。参见:《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所涉及法律文书和报表格式》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78号,本法规自2011年1月1日起全文失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70号)的规定,海关总署于2008年3月27日发布了第19号公告,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所涉及的法律文书和相关报表格式。现将企业分类管理过程中使用的另外两份报表格式予以补充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1.进出口业务情况表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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