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14年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
文号: 商务部 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14年第47号
日期:2014-06-10  有效性:全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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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条例》、《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和《机电产品进口自动许可实施办法》,现决定调整《2014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取消部分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详见附件),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件:取消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的货物目录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14年6月10日

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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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公布2014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的公告
  • 关于实行自动进口许可证通关作业无纸化的公告
  • 关于发布2016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的公告
  • 关于公布2015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
  • 办税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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