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13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
文号: 商务部 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13年第60号
日期:2013-08-26 有效性:全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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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现决定调整《2013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取消部分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详见附件),自2013年9月1日起执行。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13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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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现决定调整《2013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取消部分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详见附件),自2013年9月1日起执行。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13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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