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06年《自动进口许可机电产品目录》
文号: 商务部 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06年第26号
日期:2006-03-29 有效性:全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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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商务部、海关总署令2004年第26号),现发布新的2006年《自动进口许可机电产品目录》,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商务部、海关总署2005年第106号公告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自动进口许可机电产品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〇〇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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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商务部、海关总署令2004年第26号),现发布新的2006年《自动进口许可机电产品目录》,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商务部、海关总署2005年第106号公告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自动进口许可机电产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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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〇〇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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