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4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的公告
文号: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公告2013年第97号
日期:2013-12-31  有效性:全文失效
字体:[  ]

【注释:全文失效。参见: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联合公告2014年第9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现发布《2014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2013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同时废止。

附件:2014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

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

2013年12月31日

相关法规
  • 关于公布2015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
  • 关于公布2015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
  • 关于发布2016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的公告
  • 关于公布2016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的公告
  • 关于公布《2014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的公告
  • 办税指南
    下载中心
    智能问答

    联系客服

    0371-86558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