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06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
文号: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90号
日期:2005-12-30 有效性:全文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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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全文失效。参见:《关于公布<2007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的公告》 商务部 海关总署2006年第9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现发布《2006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见附件),并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2006年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3种,总计83个8位HS编码。
二、其中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在2006年将实行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颁布后,按新办法执行。消耗臭氧层物质仍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
本目录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2005年进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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