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符合申领汽车和摩托车产品出口许可证条件的企业名单
文号: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海关总署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公告2012年第90号
日期:2012-12-19 有效性:全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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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汽车、摩托车产品出口管理工作,根据《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汽车和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通知》(商产发〔2012〕318号),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审核确定了2013年度符合申领汽车和摩托车产品出口许可证条件的企业名单,现予以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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