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新版进口、出口许可证证书
文号: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108号
日期:2006-12-22  有效性:全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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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务部进出口许可证书管理的有关规定,2007年将启用新版进口、出口许可证证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版证书与旧版证书的区别

(一)进口许可证证书

新版进口许可证证书除第一联(正本)颜色变更为宝石红外,证书格式、内容、联数和另三联颜色均保持不变。

(二)出口许可证证书

新版出口许可证证书除第一联(正本)颜色变更为暖红外,证书格式、内容、联数和另三联颜色均保持不变。

二、新版许可证证书启用时间

从2007年1月1日起,各发证机构签发进、出口许可证启用2007年版许可证书。2006年度签发的2003版出口许可证在2007年2月28日前有效;2006年度签发的2003版进口许可证在年3月31日前有效。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许可证(证样)第一联(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许可证(证样)第一联(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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