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列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品种海关商品编号的公告
文号: 国食药监安〔2008〕780号
日期:2008-12-31 有效性:全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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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药品管理法》、《海关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海关总署现公布列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品种的海关商品编号,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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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药品管理法》、《海关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海关总署现公布列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品种的海关商品编号,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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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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