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07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
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50号
日期:2007-09-04  有效性:全文有效
字体:[  ]

为了规范进出口企业申报行为,提高申报数据质量,促进贸易便利化,海关总署于2006年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并以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16号对外公布。由于2007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税目与此前版本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为适应贸易发展以及海关监管需要,现对2006年版《目录》进行修订并形成2007年版《目录》(正式文本由中国商务出版社出版)。

2007年版《目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在报关时应当严格按照2007年版《目录》中关于规范申报商品品名、规格的要求,认真填制报关单并依法办理通关手续。

特此公告。

二〇〇七年九月四日

相关法规
  • 关于实施2008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
  • 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
  • 关于公布2009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商品目录》
  • 办税指南
    下载中心
    智能问答

    联系客服

    0371-86558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