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10年兴奋剂目录
文号: 国家体育总局 商务部 卫生部 海关总署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告2010年第10号
日期:2010-01-01  有效性: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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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反对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国际公约》和国务院《反兴奋剂条例》的要求,现将2010年兴奋剂目录公布如下。与往年目录不同之处,以2010年版为准。

各相关部门应按照国务院《反兴奋剂条例》的规定,做好2010年兴奋剂目录中所列物质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使用监督管理工作。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的进出口管理按照《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的进出口管理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自一月一日起执行。

附件:2010年兴奋剂目录

国家体育总局

商务部

卫生部

海关总署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一月一日

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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