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部分铝产品进出口关税税率进行调整
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38号
日期:2007-07-24  有效性:全文有效
字体:[  ]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7年8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部分铝产品进出口关税税率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以暂定税率形式,将税号76011090项下的未锻轧非合金铝的进口关税税率由5%下调至0%。

二、对非铝合金制铝条、杆(税号:ex76041000)开征出口暂定关税,暂定关税税率为15%。

特此公告。

二〇〇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相关法规
  •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关税的通知
  • 关于调整化肥出口关税
  • 关于调整2010年化肥出口关税的通知
  • 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关税的公告
  • 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关税
  • 办税指南
    下载中心
    智能问答

    联系客服

    0371-86558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