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相关商品编码进行调整
文号: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06年第66号
日期:2006-08-17 有效性:全文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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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全文失效。参见:《关于调整<输美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商品目录>、<输欧盟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商品目录>》 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2006年第106号。】
根据海关总署对享受暂定税率的“覆铜箔板玻璃纤维布”税目调整结果(海关总署2006年第42号公告),现对《对美出口纺织品临时管理商品目录》(详见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2006年第30号公告附件一)中的相关商品编码进行调整。公告如下:
此次调整仅涉及《对美出口纺织品临时管理商品目录》中输美622类项下的三个商品编码,其中原7019590010和7019590090合并为70195590000,原7019520000分拆为7019520010和7019520090。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二〇〇六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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