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08年第60号
文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08年第60号
日期:2008-09-26  有效性:全文有效
字体:[  ]

根据《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经审定,现将第十五批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集团)技术中心名单公告如下:

确认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等76家企业技术中心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分技术中心为第十五批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集团)技术中心。请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集团)技术中心按照《海关总署2007年第13号公告》的规定,向单位所在地直属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备案、审批等有关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

1.第十五批国家认定企业(集团)技术中心及分中心名单

2.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名单(略)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办税指南
下载中心
智能问答

联系客服

0371-86558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