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原产于新西兰的12个税号的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
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9号
日期:2013-03-04  有效性:全文有效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中国对原产于新西兰的12个税号的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2013年2月26日,海关总署在对外网站(www.customs.gov.cn)公布了实施特保措施管理的黄油和其他从乳中提取的脂和油(税则号列:04051000、04059000)进口数量已接近2013年触发标准的情况。至2013年3月4日,上述农产品进口申报数量已达到12104.511吨,超过2013年11997吨的特保措施触发标准。因此,自2013年3月5日起,对上述协定项下进口的原产于新西兰的上述农产品按最惠国税率征收进口关税。对于在途农产品的税率适用和其他有关事宜,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91号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3年3月4日

相关法规
  • 关于2017年进口原产于新西兰的部分未浓缩乳及奶油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的公告
  •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的决定
  • 关于2016年度自新西兰进口有关农产品数量和2017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的公告
  • 关于2016年进口原产于新西兰的固状和浓缩非固状乳及奶油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的公告
  • 关于2017年进口原产于新西兰的乳酪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的公告
  • 办税指南
    下载中心
    智能问答

    联系客服

    0371-86558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