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43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文号: 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公告2011年第38号
日期:2011-05-17  有效性:全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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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1KV以下铜芯聚合物绝缘电线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等43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名称、文本见附件),自2011年7月15日起执行,原《聚氯乙烯(PVC)手套单耗标准》(标准编号:HDB/QB005-2000)、《自行车车胎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号:HDB/SH002-2000)和《男衬衫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号:HDB0013-2000)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43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名称列表

2.43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文本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相关法规
  • 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年第28号
  • 关于发布37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的公告
  • 关于发布27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的公告
  • 关于发布57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的公告
  • 关于发布58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的公告
  • 办税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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