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31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的公告
文号: 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公告2009年第78号
日期:2009-12-10 有效性:全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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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不锈钢丝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等31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名称、文本见附件),自2010年1月12日起执行,原《书籍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编号:HDB0003-1999)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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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不锈钢丝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等31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名称、文本见附件),自2010年1月12日起执行,原《书籍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编号:HDB0003-1999)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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