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关于明确进口飞机涉及非现金折扣是否计入完税价格的复函
文号: 税管函〔2009〕255号
日期:2009-05-15 有效性:全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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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海关:
《深圳海关关于提请明确进口飞机涉及非现金折扣是否计入完税价格的函》(深关函〔2009〕230号)收悉。经研究,用于购买备件、产品等航材的非现金折扣已在协议中明确规定不能冲抵飞机贷款,应计入飞机完税价格。相关航材等进口时不构成销售行为,应以成交价格估价方法以外的方法确定其完税价格后征税放行。
此复。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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