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明确《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中压力机技术规格有关事宜的通知
文号: 署税发〔2008〕499号
日期:2008-12-17  有效性:全文有效
字体:[  ]

各直属海关:

近期,一些海关来文请示如何理解《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6年修订)》(以下简称《目录》)第十类第(三)项“压力成形机械”中各种压力机涵盖的商品范围以及有关压力机的技术规格指标。经研究并商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压力机是一个泛称,包括锻造用的压力机和冲压用的压力机,可以统称为锻压设备(具体商品范围及技术规格说明详见附件)。就同一品种压力机而言,锻造用压力机与冲压用压力机在结构性能上无明显的区别,仅是在技术规格上,锻造用的压力机的最大公称压力大于冲压用的压力机。国外一些产品有的为了强调其用于冲压的场合,把用于冲压的压力机称之为冲压机床(或称冲床、冲压床、冲压机等)。

二、根据上述行业分类,《目录》第十类第(三)项“压力成形机械”既包括锻造成形设备,也包括冲压成形设备。在具体运用时,应根据《目录》所列设备名称及技术规格,并结合所列该设备的税则号列,分析判断相关单位申请减免税进口的锻压设备是否属于《目录》范围内商品。

三、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关应按照本通知明确的有关压力机商品范围以及技术规格指标含义办理各种锻压设备的免税审批手续。

各关在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总署关税司反映。

特此通知。

附件:压力机商品范围以及技术规格指标含义说明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相关法规
  •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第39号公告
  • 海关总署关于执行《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12年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
  • 海关总署关于明确《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12年调整)》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的公告
  • 海关总署关于执行《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8年调整)》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 办税指南
    下载中心
    智能问答

    联系客服

    0371-86558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