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关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4年修订)》中产业政策审批条目代码有关事宜的通知
文号: 税管传〔2005〕5号
日期:2005-01-10 有效性:全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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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关总署关于转发(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4年修订))的通知》(署税发[2004] 441号),总署在《减免税管理系统》参数库中增加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4年修订)》对应的项目产业政策审批条目代码。
由于目前《减免税管理系统》中项目产业政策审批条目代码栏最多只能填写5位字符,而署税发[2004] 441号对应的项目产业政策审批条目代码为5至7位字符。为确保相关政策的顺利实施,一方面,我司向科技司提出程序修改需求,计划于近期组织人员对系统进行完善;另一方面,将7位字符代码暂时用5位字符代替,具体规则为,《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4年修订)》第三类制造业和第九类社会服务业的代码前3位分别用“Z”和“Y”代替。例如,第三类第(一)条第1项:粮食、蔬菜、水果、禽畜产品的储藏及加工的代码(H030101)用Z010I代替;第九类第(一)条第1项:城市封闭型道路建设、经营的代码( H090101)用Y010I代替。其余5位代码仍按照《海关总署关于转发(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4年修订))的通知》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〇五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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