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进口设备税收问题的复函
文号: 署办函〔2010〕70号
日期:2010-01-28  有效性:全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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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海关:

《哈尔滨海关关于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进口数控车削中心免税的请示》(哈关税发[ 2009]225号)收悉。经研究并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船用燃气轮机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经黑龙江省经济委员会备案并出具了《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黑经技改确字[2007] 069号),该项目项下进口数控车磨复合加工中心1台。

据了解,从广义来讲,加工中心的关键特点是刀具可以自动交换,以便可用不同的刀具进行不同工序的加工,充分发挥数控机床的工序集中加工的优点。复合加工中心是采用钻削、镗削、铣削、车削、磨削等加工工序中的两项或多项工序集中加工的加工中心,可以在工件一次安装下由机床完成全部加工工序,避免因工件多次安装引起误差,从而保证较高的加工精度。《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6年修订)》(以下简称《目录》)中,第十类第(二)项第7条所列车削中心,系指以车削为主增加部分铣削功能的设备,第十类第(二)项第5、6条所列钻削加工中心和镗铣加工中心.系指以铣削、镗削为主,包括钻孔、攻丝等功能的设备。根据我国对不同加工设备所拥有的生产能力情况,《目录》只将部分复合加工中心列入,未将除具备铣削、镗削、钻削、车削工序外还同时具备磨削工序的复合加工中心列入,因此,具备钻磨、车磨或钻车磨复合加工功能的加工中心,不属于《目录》范围内商品。

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此次进口的设备主要功能是车削和磨削,加工对象是燃气轮机转子的4个关键件。这些加工工件具有体积大、质量重、形状复杂等特点,完成加工需要多道工序和较高的精度。为了保证较高的加工精度,该设备配有能自动交换车刀架和磨头的托盘、相关静压支承中心、在机测量等装置,一次安装工件即可完成全部加工工序。从该设备的结构和功能来看,是具备车磨功能的复合加工中心,不属于《目录》范围内商品。鉴此,同意你关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 37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办理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进口上述车磨复合加工中心的免税审批手续。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八日

相关法规
  • 关于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 关于海关执行国家发改委第21号令有关问题
  • 海关总署关于执行《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12年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
  • 海关总署关于明确《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12年调整)》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的公告
  • 办税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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