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自澳大利亚进口两大类农产品数量和2017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的公告
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3号
日期:2017-01-10  有效性:全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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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和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66号,我国对自澳大利亚进口的两大类8个税号农产品(以下简称两大类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管理措施。现将2016年度两大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17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两大类农产品进口时仍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66号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2016年度两大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17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情况表

海关总署

2017年1月6日

相关法规
  • 关于2015年度自澳大利亚进口两大类农产品数量和2016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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