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17年版《协调制度》修订目录中文版的公告
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48号
日期:2016-09-09  有效性:全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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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以下简称《协调制度》)是我国制订及实施进出口税则、贸易管制、统计以及其他各项进出口管理措施的基础目录。为适应国际贸易的发展,世界海关组织发布2017年版《协调制度》修订目录,将于2017年1月1日生效。为履行《协调制度公约》缔约方的义务,保证新版《协调制度》在我国的有效实施,现发布2017年版《协调制度》修订目录中文稿(详见附件),供有关部门及单位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2017年版《协调制度》修订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2016年9月1日

相关法规
  • 关于发布2012年版《协调制度》修订目录中文稿
  • 关于海关进出口税则和统计目录采用世界海关组织制定发布的2002年版《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
  • 办税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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