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可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阿拉木图州等5个州为免疫无口蹄疫地区的公告
文号: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18年第36号
日期:2018-05-07  有效性:全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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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认可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阿拉木图州(BlmBty)、东哈萨克斯坦州(EBst KBzBkhstBn)、南哈萨克斯坦州(South KBzBkhstBn)、江布尔州(ZhBmbyl)和克孜勒奥尔达州(KyzylordB)5个州为免疫无口蹄疫地区。

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1999年第22号公告对哈萨克斯坦上述5个地区的口蹄疫疫情禁令同时终止。

特此公告。

201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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