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所涉及法律文书格式文本
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33号
日期:2018-04-28 有效性:全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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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37号)执行过程中涉及的法律文书格式文本予以公布,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75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海关总署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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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37号)执行过程中涉及的法律文书格式文本予以公布,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75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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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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