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阴极铜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文号: 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公告2018年第16号
日期:2018-01-25  有效性:全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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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1月25日批准《阴极铜加工贸易单耗标准》,自2018年2月5日起执行,原《阴极铜(电解铜)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编号:HDB/YS001-2000)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阴极铜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8年1月25日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
  • 关于发布57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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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发布16项修订的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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