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阴极铜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文号: 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公告2018年第16号
日期:2018-01-25 有效性:全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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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1月25日批准《阴极铜加工贸易单耗标准》,自2018年2月5日起执行,原《阴极铜(电解铜)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编号:HDB/YS001-2000)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8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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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1月25日批准《阴极铜加工贸易单耗标准》,自2018年2月5日起执行,原《阴极铜(电解铜)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编号:HDB/YS001-2000)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8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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