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美国驻华使馆购买馆员住宅免征印花税的通知
文号: 财税〔2006〕101号
日期:2006-08-18  有效性:全文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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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全文失效。参见:《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3号附件3。】

北京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领事条约》 的有关规定,对美国驻华大使馆在北京市顺义区裕京花园别墅区购买的20 套馆员住宅免征印花税。

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〇六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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