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的通知
文号: 国税函〔2009〕388号
日期:2009-07-17 有效性:全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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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务总局制定了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其附表。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税务机关及时做好上述报表的印制、发放、学习、培训及软件修改等工作。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报告。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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