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号: 国税发〔2009〕88号
日期:2009-05-04  有效性:全文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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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全文失效。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〇九年五月四日

相关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
  •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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