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2007年度合并纳税范围的通知
文号: 国税函〔2008〕26号
日期:2008-01-10  有效性:全文有效
字体:[  ]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现将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调整合并纳税范围问题通知如下: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1〕13号 )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合并纳税范围的通知》( 国税函〔2007〕19号)规定,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2007年度按调整后的合并纳税成员企业(名单附后),继续实行合并纳税政策。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就地预交企业所得税办法,由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日

附件: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调整后合并纳税企业名单

附件:

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调整后合并纳税企业名单

1.跃进汽车集团贸易公司

2.南京南汽模具装备有限公司

3.南京南汽金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4.南京汽车仪表有限公司

5.南京南汽汽车转向器有限公司

6.南京南汽进出口有限公司

7.南京南汽汽车装备有限公司

8.南京南汽发动机有限公司

9.南京南汽物流有限公司

10.南京南汽动力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11.南京新迪股份有限公司

12.南京南汽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相关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合并纳税范围的通知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 办税指南
    下载中心
    智能问答

    联系客服

    0371-86558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