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搜狐公司赞助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文号: 国税函〔2006〕771号
日期:2006-08-05  有效性:全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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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经研究,现将搜狐有限公司(Sohu.comInc.)、北京搜狐新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有限公司(以下合称“搜狐”)对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提供现金等价物赞助的有关税收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搜狐公司向北京奥组委提供的按照市场价格确认的现金等价物赞助支出,可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第29届奥运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0号)第二条第(四)项规定的精神,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全额扣除。

二、对搜狐公司在向北京奥组委提供现金等价物过程中发生的各项互联网服务、信息技术咨询不征营业税。

相关法规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源讯(北京)公司和欧米茄(瑞士)公司对第29届奥运会服务赞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机构赞助第29届奥运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29届奥运会、第13届残奥会和好运北京体育赛事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赞助第29届奥运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公司赞助北京第29届奥运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 办税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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