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威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提取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的批复
文号: 国税函〔2005〕350号
日期:2005-04-19  有效性: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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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近接你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通威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集中提取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的请示》(川地税发〔2004〕99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49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通威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向所属企业提取技术开发费1800万元。其所属企业按规定标准上交的技术开发给(详见附件),准予在税前扣除;超过规定标准上交的技术开发费,应进行纳税调整。该公司提取的技术开发费年终如有结余,应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支出超过提取的部分,亦可以按规定扣除。

附件:通威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企业2004年度提取技术开发费扣除标准

附件: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企业2004年度提取技术开发费扣除标准

(单位: 万元)

序号    企业名称       金额    所在地区

1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100     四川省

2  重庆通威饲料有限公司     70     重庆市

3  涪陵通威饲料有限公司     30     重庆市

4  山东通威饲料有限公司     94     山东省

5  沙市通威饲料有限公司     90     湖北省

6  成都通威饲料有限公司     24     四川省

7  沅江通威饲料有限公司     50     湖南省

8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安岳分公司  12     四川省

9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  50     云南省

10  长春通威饲料有限公司     110    吉林省

11  达州通威饲料有限公司     18     四川省

12  西昌通威饲料有限公司     12     四川省

13  绵阳通威饲料有限公司     12     四川省

14  河南通威饲料有限公司     60     河南省

15  广东通威饲料有限公司     240     广东省

16  厦门通威饲料有限公司     50     厦门市

17  西安通威饲料有限公司     35     陕西省

18  武汉通威饲料有限公司     154     湖北省

19  枣庄通威饲料有限公司     21     山东省

20  天津通威饲料有限公司     168     天津市

21  淮安通威饲料有限公司     240     江苏省

22  通威饲料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  40     浙江省

23  通威饲料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40     江苏省

24  通威饲料有限公司常德分公司  40     湖南省

25  通威饲料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  40     江西省

         合 计       1800

相关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威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提取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威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提取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
  • 办税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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