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缅甸国际航空公司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文号: 国税函发〔1995〕526号
日期:1995-09-20  有效性:全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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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现将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缅甸国际航空公司开辟仰光-昆明航线的通知》(民航运函[1995]512号)转发你局。请按照我国税法规定,做好征税工作。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缅甸国际航空公司开辟仰光-昆明航线的通知

民航运函[1995]512号

云南航空公司:

根据中缅两国政府民用航空运输协定及两国航空当局达成的协议、谅解备忘录,缅甸国际航空公司计划从1995年7月15日起使用湿租马来西亚航空公司的飞机(马来西亚注册、马来西亚航空公司标志)开始经营仰光-昆明往返航班。具体航班号、机型、班期、航线如下:

一、航班号:UB271/2

二、机型:B737-4H6(座位布局:12J/134Y)

三、班期:每周一班,周六飞行

四、航线:仰光昆明仰光

具体航路、时刻以民航总局航管部门的通知为准。请各有关单位大力协助做好开航前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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