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确认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所属分支机构名单的通知
文号: 豫国税函〔2007〕428号
日期:2007-12-19  有效性:全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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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关于明确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成员企业名单的请示》(太平寿豫﹝2007﹞65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核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2﹞226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市级分支机构所属的县、区级营销服务部未单独设立帐簿,不单独核算。同意由所在市级机构统一核算,并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统一申报,各主管税务机关应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附件: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及其下属机构名单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相关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 办税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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