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确认兴业银行郑州分行所属分支机构名单的通知
文号: 豫国税函〔2007〕374号
日期:2007-12-29  有效性:全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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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关于对我行辖属支行进行汇总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请示》(兴银豫请﹝2007﹞50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2﹞226号)的有关规定,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所属各支行帐簿设立不完整,不能独立核算,经研究,同意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为单位统一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和预交所得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及所属支行名单确认如下:

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紫荆山路支行

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黄河路支行

4.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原路支行

5.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经三路支行

6.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花园路支行

7.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东大街支行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相关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 办税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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