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关于印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文号: 财建〔2014〕654号
日期:2014-11-06  有效性:全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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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商务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交通局、商务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为促进交通运输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国家计委等部门<交通和车辆税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0﹞34号)等有关规定,中央财政设立了车辆购置税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为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将车辆购置税相关转移支付资金整合为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并制定了《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2.公路灾毁损失和抢通情况统计表

3.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清算表

相关法规
  • 财政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用于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公路甩挂运输试点、老旧汽车报废更新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 办税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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