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利群(环球阳光)等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 
文号: 税总函〔2014〕215号
日期:2014-05-16  有效性:全文失效
字体:[  ]

【注释:全文失效。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税总函〔2015〕4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6号)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对17个新牌号规格卷烟核定了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自2014年4月1日起执行。

附件:部分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表

相关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娇子(红传奇天子)等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黄山(大红方印)等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黄山(中国松)等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利群(逍遥)等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中南海(领越)等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 
  • 办税指南
    下载中心
    智能问答

    联系客服

    0371-86558581